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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名言:

“普通的领导者带领人们去他们想去的地方。而伟大的领导者则带领人们去他们未必想去,但却应该去的地方。”

商业激励措施


  1. 对进口的原材料、用品、资本设备和其他供自由港内消费的物品给予免税和关税豁免。
  2. 无国家和地方税费——如增值税、消费税和从价税、财产税、特许经营税和地方政府许可证费用。
  3. 根据第 9400 号共和国法令修订的 RA 7227 号共和国法令实施细则第 57 条规定,在自由港内开展活动所赚取的总收入,除 5% 的最终税额外,免征所有地方和国家税收。该最终税额根据总销售额减去以下“允许扣除额”计算得出。
  • 原料
  • 中间产品和成品
  • 生产/服务主管薪资
  • 直接工资、薪金或劳动力成本
  • 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融资费用
  • 生产/加工服务中使用的物料和燃料
  • 与建筑物和设备相关的租金和公用事业费用
  • 建筑物和设备的折旧、租赁付款或其他支出
  1. 所得税假期
  2. 100% 外资所有权(菲律宾宪法限制外资所有权的行业除外)
  3. 宽松的外汇管制 * 无外汇政策 * 允许外汇、黄金、证券和期货市场交易 * 资本和利润汇回便利。
  4. SBF企业可将其产量的30%投放国内市场。SBF企业在关税区内产生的收入不得超过其总收入的30%;但如果SBF企业在关税区内产生的收入超过其总收入的30%,则应遵守该关税区的所得税法;此外,在任何情况下,SBF企业均须就其向关税区销售产品所得收入缴纳关税和税款。
  5. 居留签证类型——共有三种类型:
  • 临时工作许可和苏比克-克拉克特别工作签证
  • 苏比克湾特别投资者签证
  • 永久居留签证
  1. 免签入境 14 天,可续签 - 外国公民也可以访问自由港以外的地区,并在获得外交部 (DFA) 的登陆签证豁免后,将停留时间延长至 14 天以上。SBDMC 可以帮助投资者从自由港获得该豁免。